韓國國務會議今天審議通過「有關男女雇傭平等和工作與家庭兩全法」修正案,明定男職工在配偶生育時,最長可享有五天產假,其中三天是帶薪休假。

在今天的國務會議中,同時也通過了「勤勞基準法」修正案,規定孕婦若有流產經驗等特殊理由,可在分娩前分次使用九十天中四十四天的產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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